徽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
教学工作例会是加强教学管理,维护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。为确保学院的教学工作稳妥,有序、高效地开展,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议组织
1、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时间安排在每周一上午,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。
2、会议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主持。
3、会议由教务处负责召集、考勤、记录。
4、召开会议前,教务处将整理好的议题提交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定,并将审定后的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
5、会后,各系部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,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。
二、会议内容。
1、传达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、决定和指示。
2、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,包括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践教学基地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风建设、管理制度建设等。
3、讨论制定学年、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。
4、总结近期教学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。
5、汇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,讨论和协调各系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
6、交流信息,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。
7、研究布置学院日常教学工作,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。
8、需要教学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。
三、参加人员
1、教务处、各系部及教学督导组等部门负责人。
2、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。
四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